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发展,及时通报表扬在活跃校园文艺、助力文明校园建设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学生社团,科学做好优秀社团遴选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师生群众监督。星级社团评定结果作为优秀学生社团评选的主要依据。评选按照五星级社团直接入选与三四星级竞争多出名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评选优秀学生社团一般不超过8个。
二、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社团的评比对象为江西中医药大学内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法社团均可参评。
(一)“一票否决”参评资格情况
社团在评价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
2.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3.以社团名义从事损害社员合法权益或学校形象的活动;
4.社团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5.年审不合格的;
6.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社团的;
7.其他被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的。
(二)五星级社团具有直接入选条件
若上一年度五星级社团超过优秀社团名额,按星级评定分数排名先后确定(中间分数相同者排名按加分项大小确定,末尾排名相同者同时进入);若上一年度五星级社团少于或等于优秀社团名额,上一年度星级社团达到五星级的全部直接入选。
(三)直接入选溢出名额评选办法
若符合直接入选条件的社团数量少于当年优秀社团名额,多出名额依次从四星级、三星级社团中遴选,评选按照星级社团评分(40%)、专家评分(20%)、现场述职(20%)、网络投票(20%)四部分组成。
1.星级社团评分(40%)
直接采纳经公示无异后的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分数计算。
2.专家评分(20%)
由学校学生社团管理相关部门根据申报材料评分。
3.现场述职(20%)
参评社团负责人现场述职,述职主要围绕社团工作成效、表达能力、PPT制作质量、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进行,具体规定由学生社团团工委统一安排。
4.网络投票(20%)
网络投票将在江中青年公众号平台中投票,根据得票数排名赋分,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8分,第三名96分……(以此类推,最低分为75分,若二者排名一样,则所得赋分一致)。
三、奖励措施
1.获评优秀学生社团的会长和指导老师同步评为“优秀会长”和“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纳入学校五四表彰。
2.优秀学生社团的理事实行第二课堂学分奖励,最高可额外奖励不超过3分。
3.优秀学生社团在社团活动经费、评奖评优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
本细则由校团委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
1.江西中医药大学优秀学生社团申报表
2.先进事迹模板
3.现场述职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