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江西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过专家评审、现场审议,我校拟推荐参加江西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作品共7个,其中甲组4个,乙组3个;艺术作品类作品共6个,其中甲组6个。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具体作品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校团委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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